为积极推动我省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出一批丰富多彩、质优物美、代表河北特色的文创和旅游商品,释放文旅消费潜力,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组织开展河北省文创和旅游商品遴选推广活动。

赛事流程

发布遴选公告-企业自愿申报-资料审核-专家评审-结果公示

作品征选范围

围绕“联名共创”“非遗焕新”“薪火红色”“创意新活”“数字创新”“国潮养生”“文博限定”“潮玩次元”8大主题遴选文创产品(含实物、设计稿),具体范围如下:

“联名共创”类别

通过与艺术家、IP、品牌或机构合作,融合不同领域的文化基因所研发、创意、设计的文创产品。

“非遗焕新”类别

以传统历史、艺术、民俗等文化元素为核心,结合现代审美和使用需求进行创新设计的非遗传承类创意文创产品。

“薪火红色”类别

聚焦地域文化符号和河北革命历史题材及元素,依托地域文化特征以及河北爱国主义教育思想,打造一批具有地方辨识度或红色主题的创新型文创产品。

“创意新活”类别

将文创设计元素融入日常用品,兼顾功能性与艺术性的文创产品;具有代表河北地方品牌、制造工艺或研发设计能力的,满足生活需要的日用品,以生活、家居、常用品、必需品为主。

“数字创新”类别

聚焦人工智能、VR、AR、3D等数字技术与文化创意融合产品领域,征集数字创新文创产品,推出一批通过互动、AI智能、场景化设计等方式增强用户参与感与文化代入感的产品。

“国潮养生”类别

主打融合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潮流文化,吸引大众主动消费。结合中医药发展,搭建“国医创新”平台,让文创产品在传承与创新中展现中医药的文化魅力,通过文创产品了解康养知识,传播中医药文化,让更多人了解中医药,爱上中医药。

“文博限定”类别

结合注重产品材质、工艺的高品质,结合特殊时间节点或重大事件,所设计研发的文创产品。如高端瓷器类、景泰蓝、掐丝镶嵌、珐琅等;同时涵盖各级各类博物馆馆藏文物开发系列文博衍生品。

“潮玩次元”类别

受众以00后群体为主,以当下流行元素为核心,深挖00后群体体验式消费习惯,打造一批极具市场潮流导向,深度迎合受众审美标准,集中展示河北文创创新型发展水准的产品。

“红色印记”类别

挖掘白洋淀及周边革命历史题材和元素创作的特色文创产品,如纪念摆件、文具、服饰等。

“国货潮品”类别

满足日常生活需求的日用品,包括配 饰、毛绒玩具、工艺品、首饰、文具、家纺、箱包、丝绸制品、 陶瓷制品等。

“蓝绿绘景”类别

融合白洋淀生态文化(如湖泊、芦苇、 水鸟等元素)开发的文创产品,体现生态保护与美学价值。

“IP 联名”类别

依托国际国内知名品牌衍生开发,带有鲜明白洋淀特色元素的联名款产品,如联名美妆、箱包、玩具等。

“乡见有礼”类别

提炼白洋淀乡村民俗(如水乡传统技艺、民俗活动)与地方特产元素,经创意设计打造的乡创文创产品。

“数智创新”类别

应用5G+8K、人工智能、大数据、3D 打印、云计算、VR、AR 等数字技术开发的文创产品,如智能可 穿戴设备、小型智能家电、数字文创衍生品等。

作品征选要求
一、遴选作品金额和重量要求

参加遴选作品(含设计方案对应的预估成品)零售价格不超过3万元/件套;实物商品重量不超过20公斤/件套,体积不超过40*55*20厘米;除手工类旅游工艺品外,工业化生产的产品需具备批量生产能力。

二、有关技术要求

食品类、茶品类、饮品类、调味品类作品,需报送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电子类、电器类商品,需报送3C认证证书复印件;涉及国家强制生产认证的其他类别商品,需提供相应认证证书复印件;手工类、设计类作品需提供材质说明、工艺说明,确保产品安全、环保,无质量隐患。

三、实物作品报送数量要求

1.旅游特色食品类:即食类单个小包装食品报送数量不少于20个;大袋包装中单个小食品数量在20个以内的,报送不少于5袋;大袋包装中单个小食品数量20个以上的,报送不少于3袋;评审和展览后不予退回。 2.旅游特色茶品类:每类茶品报送数量不少于5件套;评审和展览后,一般不予退回,特别贵重的茶品,除专家评审使用消耗外,剩余的可由申报方提前联系自取。 3.旅游特色饮品类:瓶装、罐装液体饮品报送不少于30个;颗粒或粉末状即冲即饮的大包装饮品报送不少于5袋,小包装不少于10袋,特小包装不少于50袋;评审和展览后不予退回。 4.其他实物商品:按每件套3-5份报送,用于评审、展示及留存备案。

四、有关知识产权要求

申报单位或个人应确保报名作品(含设计方案、实物产品)具有原创性,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活动组委会仅负责考察作品本身的创意与品质,作品内容涉及的版权问题概由申报者自行承担;凡经查实存在抄袭、剽窃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的作品,将自动丧失参加活动资格;若已入选重点推荐产品名单,组委会将撤销其资格并予以公告;申报单位或个人须授权活动组委会在活动宣传、产品推广及成果展示等必要范围内合理使用其申报作品(含图片、设计方案),使用前需就具体使用范围与申报者进行确认。

五、其它要求

1.已获国家级文旅商品大赛(如中国旅游商品大赛、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金、银、铜奖项,及河北省内同类文创赛事金、银、铜奖项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活动。 2.参加遴选活动作品的设计、制作、邮寄等相关费用由申报单位或个人自行负担;因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延误、错误、损坏或丢失等非主办方原因所致无法参评的,主办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3.设计方案须提供详细说明,涵盖作品理念、文化元素、材质(或预估材质)、生产可行性、市场定位等内容,以便专家评审;申报单位或个人须如实填写活动报名表,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若存在虚假信息将取消参加资格。

参赛形式

2025年12月5日前省内参赛单位(或个人)登录活动报名网站(www.hbwlds.com)按照要求填写活动报名信息,同时下载活动报名表和活动承诺书并盖章签字后予以上传(个人签字后上传)。各市文化和旅游部门于12月5日报名截止后,开始在活动官网对本地市辖区内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资质审核推荐。11个地级市、雄安新区各报送数量不少于30套,定州市、辛集市各报送数量不少于20套。

评审规则

成立评审专家库,组委会从活动评审专家库中选取各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权威人士、企业家等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审规则、标准,开展各项活动评审活动。

评审标准

1.市场性:已在市场销售,满足旅游消费者购物需求,符合市场规律,定价合理,拥有较高的受欢迎程度。

2.文化性: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能反映河北地域文化特色、城市文化内涵和民俗元素等。

3.创新性:注重科技与文化的融合,设计创意新颖,技艺或品种独创。

4.设计性:设计精巧、美观,具备较高的艺术性、观赏性、纪念性,能满足市场大众的审美要求。

5.实用性:满足居家生活、商务办公、休闲娱乐需要,包装合理,便于携带和运输。

6.环保性:应保证生产过程环保,符合标准生产流程,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的环保要求。

国内外企业单位、文创事业单位、景区、设计学院、设计公司、工作室和设计师、发明人、专利持有人、工艺美术师、手工艺制作者、学生等,均可以单位和个人的名义参加遴选,也可以共同创作、联名参加

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组在重要节点监督大赛活动,受理举 报,对有抄袭、剽窃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确认属实的,建议大赛组委会取消参赛或获奖资格,确保大赛公平、公正。

一、知识产权

1、参赛者须是参赛作品的设计方或所属方(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利方),参赛作品与他人没有任何知识产权纠纷(迄今未发生或已妥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对于正在申请(备案)相关知识产权证明但尚未取得正式证明的作品,参赛者需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对于在获奖后仍然没有取得相关知识产权证明的作品,主办方有权要求参赛者出具书面保证书。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作品,组委会有权撤销该作品的参赛资格。

2、参赛者申报时,须在活动官网下载《河北省文创和旅游商品遴选推广活动承诺书》并填写、签名盖章、扫描后上传至活动申报系统中。

3、如因参赛作品存在知识产权瑕疵或争议造成主办方、组委会等单位经济、名誉方面损失,主办方、组委会等有权要求相应参赛者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名誉损失、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等费用。

3、原则上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应归参赛者完全所有,若参赛者仅对参赛作品享有部分的知识产权,应提交参赛作品其他所有知识产权权利人允许参赛者将参赛作品参加本次奖项评选活动的同意书。

二、宣传与保密

主办方或组委会有权自身或委托第三方将参赛者提交的材料进行与奖项有关的宣传推广活动,包含但不限于拍摄、展览、新闻报道、整理出版等。若有特殊保密要求,参赛方需在报名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可公开作品,组委会不承担由于公开展示所导致的任何损失。

三、报名信息

报名信息须如实填写,一经提交不可修改。如参赛者在提交后发现报名信息填写有误的,组委会有权不进行任何修改;如出现虚假信息,组委会有权撤销该作品的参赛资格及荣誉,并追回奖金;为保障评审工作的有序进行,组委会及评审委员会有权根据赛事规则及作品实际情况,调整作品的参赛类别。

四、报送资格

仅作品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利方具有参赛资格,但不可重复报名。为避免重复报名,请于报名前与相关参与方确认。若发现重复报名,由此引发的荣誉及奖金归属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重复报名的双方无法在组委会规定时限内协调一致,组委会有权撤销该作品的参赛资格及荣誉,并追回奖金;一件参赛作品只能申报一个类别一个组别。

五、结果通知

所有评审结果等重要通知将通过官网及申报系统进行发布,请参赛者密切关注以上信息渠道。若因参赛者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或未按要求及时反馈而影响评审、领奖等事宜的,所有后果由参赛者自负。

六、作品寄送

1、根据活动评审规则,所有初评入围参赛者须寄送实物或样机(模型)参加复评。参赛方须严格按照寄送说明寄送作品,若未按要求准时寄达的,将视为放弃复评资格。

2、寄送参赛作品所产生的运输、保险、关税等所有费用均由参赛者承担。若运输过程中参赛作品出现毁损、灭失等情况,组委会对此不承担责任。

3、参赛者须在本届“寄送信息”录入期间登录申报系统如实录入寄送及回寄信息,用于组委会收件核对和作品回寄。组委会仅依据信息录入情况承担作品相应安全保管责任。

4、评审委员会将在复评、终评现场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使用操作,参赛者须自行将作品安装调试至可使用状态。若需委托组委会代为安装调试的,须提供详细安装视频或说明。在安装视频或说明不够清晰、存在歧义、具有错误等情况下,组委会不为代为安装调试作品对作品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承担责任。

七、作品回寄

1、原则上组委会不主动承担回寄责任,如需组委会代为回寄,请在本届“寄送信息”录入期间填写回寄信息,逾期概不受理。

2、组委会仅统一安排两次作品回寄时间:“首次作品回寄”(决赛评选之后,仅寄回部分未获奖作品),“二次作品回寄”(文创设计展之后,回寄获奖作品及剩余未获奖作品)。具体回寄起止日期请留意官网。为保证大奖评审、展览等活动的正常进行,所有参赛者不可在非回寄时间内要求回寄其作品。

3、因回寄所产生的运输、关税等一切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回寄至中国境内的,组委会将使用到付方式进行寄送;回寄至境外的,参赛者还须提供国际快递账户扣费账号。寄到时间以快递公司物流为准,组委会不对运输时间及货运结果负责。

4、参赛者未在“寄送信息”录入期间提出回寄请求的,组委会将收取“延期管理费”,具体费用标准参照当年度的作品寄送说明。组委会在确认收到打款后方安排回寄,且回寄时间由组委会指定,不承接任何急件。

5、未在规定日期内登录申报系统录入回寄信息,且未在活动结束前主动联系组委会提供完整回寄信息的,组委会将视为参赛者自动放弃该作品实物的所有权,组委会具有处理该作品实物的一切权利。

6、组委会将依据参赛者填写的回寄信息,决定参赛作品。

(一)若参赛者因自身提交信息有误而致其后在宣传、印刷、展览等赛事活动中被错误公示,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因参加本次大赛而导致参赛者、获奖者或其他第三方之间产生权益纠纷,组委会、主办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三)由于作品本身存在易碎、易刮伤、易脱漆、结构复杂等潜在危险而导致的非人为故意损坏或造成自然人人身损害的,组委会概不负责。

(四)所有作品的外包装,皆不在组委会的安全保管范围内。对于外包装的破损和丢失,组委会概不负责。

(五)因参赛者未及时在系统有效录入或者错误录入“寄送信息”的作品,组委会不承担任何安全保管责任。作品寄送及回寄过程中的任何丢失或损坏,组委会概不负责。

(六)由天灾、战争或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作品丢失或损坏的,组委会方面无赔偿责任。

(七)参赛者保证在提交作品前,已详细阅读本免责条款。若参赛者无法接受上述任何条款,请不要参与本次奖项评选。参赛者一旦经提交参赛作品,即意味着不可撤销地同意以上全部条款约定。

参赛报名以单位或个人名义通过活动官网(https://www.hbwlds.com/)进行注册登录后填写报名信息为准,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参赛作品报名表、参赛作品信息等资料按要求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hbwlcyc1@hebeitour.gov.cn)。

河北省文创和旅游商品遴选推广活动参赛作品承诺书.docx

河北省文创和旅游商品遴选推广活动参赛作品-包装箱卷标贴.docx